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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信息

时间:2023-01-10 05:32:16 编辑:

导读:

宁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蕉城区曲尺塘路宁德青少年宫2层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古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

宁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蕉城区曲尺塘路宁德青少年宫2层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古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申请、审查和登记领证是结婚登记流程的三个环节。

(一)申请

与结婚登记条件相符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登记照片,共同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各填《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及其他文件。

申请结婚登记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同人有不同要求,如内地居民申请结婚登记,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婚检证明、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对于离过婚的当事人,还应携带离婚证件。

外国人,如常驻我国的外国人、外籍华人等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登记,需持有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有效的临时来华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审查

婚姻登记处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对与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通常会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情况下还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登记(领证)

若当事人提交的申请符合结婚条件,婚姻登记处会予以登记,发放结婚证;对于离婚想再婚的,婚姻登记机关通常会注销离婚证;必要时,对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会出具书面声明,解释不予登记的缘由。


离婚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离婚登记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

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的),提出申请,并且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2、办理离婚登记所需的身份证件,如户口本、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护照等;

3、现场填写的与离婚登记有关的申请书。

(二)受理

工作人员会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离婚申请初审无误后,给当事人发关于离婚登记申请受理的回执单。如果与离婚登记申请条件不符,不给予离婚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出关于离婚登记申请受理的回执单之日起30天内,当事人的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回执单找不到的可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离婚登记机关撤回之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待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在离婚冷静期到期后的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的,视为当事人不愿离婚,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

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属于节假日的话,以节假日后第一天作为期间届满的日期),离婚夫妻应当按相关规定携带有效证件及材料,如当事人的照片、结婚证、身份证或护照、离婚协议书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提供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若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的离婚登记告知书,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出具。

(五)登记并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和规范》规定,给予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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