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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信息

时间:2023-01-07 00:54:16 编辑:

导读:

禹会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治淮路308号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蚌埠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禹会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治淮路308号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蚌埠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固镇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民政局(谷阳路北)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怀远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榴城路229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结婚登记流程以申请、审查以及登记三个环节为主。

(一)申请

与结婚登记条件相符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登记照片,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的申请,各填《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及其他文件。

结婚登记申请准备材料视具体情况而定,例如,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登记,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检证明、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如果是离过婚的,还需持离婚证或离婚证明材料。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包括华裔、常驻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定居中国的外国侨民),需持有本人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有效的临时来华居留证件、能有效证明自己婚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二)审查

婚姻登记处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对与审查,查明证件、证明是否与结婚条件相符合,若对提交的申请材料有不明,当事人会被婚姻登记机关询问,必要时要求当事人提供与结婚登记申请相关的材料。

(三)登记领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情侣会给予婚姻登记,发放结婚证;对于有离婚经历的,婚姻登记机关通常会注销离婚证;根据当事人要求,婚姻登记机关会对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会出份书面声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离婚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离婚登记程序如下:

(一)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根据规定签订离婚协议书,一同到相关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内地婚姻登记处颁发,或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2、符合规定的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如户口本、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护照等;

3、现场填写的与离婚登记有关的申请书。

(二)受理

工作人员会按照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次审核。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次审核无误后,当事人会收到一份《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给予相关受理,当事人可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出关于离婚登记申请受理的回执单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材料,如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回执单可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离婚登记机关撤回之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好相关文件,如《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视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

在离婚冷静期到期后的三十日内,(冷静期期间届满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话,以节假日后第一天作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按规定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如双方近期免冠照、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护照或通行证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必要时按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

(五)登记和发证

婚姻登记处依据《婚姻登记工作和规范》规定,予以相关登记并给当事人发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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